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细化相关责任,现将应急物资交接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急物资是公司为应对突发事件(事故)储存的,非应急情况下,除专人对其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等情况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应急物资专用柜,不得动用应急物资。
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应急管理工作常设机构,在工作时间内对应急物资进行管理,掌握应急物资柜钥匙。
三、非工作时间内,带班人负责管理应急物资专用柜钥匙。在应急情况下,值班人员可以使用应急物资。
四、周一至周五下班前,由安保科专人负责将专用柜钥匙交给当天带班人。接收钥匙后,带本人应在当日《干部值班表》中注明交接情况,并签字。次日上午8:30之前,前日带班人应将钥匙交回安保科。安保科专人接收钥匙后,在前日带班人《干部值班表》中注明交接情况,并签字。
五、公休日和法定假日期间,带班人进行交接班时应一并交接应急物资专用柜钥匙,并在双方《干部值班表》中注明交接情况,相互签字。上班第一天上午8:30前,由最后一日夜班带班人向安保科进行钥匙交接,并履行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