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代理合同集锦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理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注:甲方为隐名股东)
住所地:
通信地址:
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手机:
联系电子邮箱:
乙方:___(注:乙方为挂名股东)
住所地:
通信地址:
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手机:
联系电子邮箱:
鉴于:
1、___年___月___日___公司(下称___公司)有效章程及工商登记资料显示,___公司当前股权登记情况为:乙方占___公司___%股权;___占___公司___%股权;……
2、上述登记在乙方名下的___公司___%股权实为乙方受甲方委托而代持,以乙方名义已缴纳的全部出资___万元实为甲方所有,甲方为该股权的真实隐名股东、乙方为该股权的挂名股东。
基于上述情况,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___公司___%股权及权益确认等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权益确认
甲乙双方确认登记在乙方名下的___公司___%股权(下称“代表股份”)的实际权益人是甲方,与该代表股份相应的股东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法律规定、章程规定、全体股东决定及股东会决议通过等形式确定的股东权利义务)全部由甲方实际享有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由乙方代甲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根据甲方授权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上述委托。
三、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乙方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及以乙方名义出资;
2、由乙方代甲方在___股东登记名册、章程及其他工商登记资料上以公司股东名义具名;
3、行使与代表股份相应的股东权利(股权转让、股权出质等涉及股权处分行为、本合同规定的或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其他禁止性情形除外)。
四、委托期限及委托持股费用
1、委托期限自乙方持有代表股份之日起,至乙方将代表股份转回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之日止。如公司在之前解散,甲方实际取回代表股份相应权益后本委托即告终止。
2、甲方在乙方受托代持股期间不需向乙方支付委托代持股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实际享有代表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实际承担代表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股东义务和责任;
2、在乙方代持股份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任何股东责任和相应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委托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乙方将代表股权转让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届时涉及到的应由乙方签署的相关变更登记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签订,且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4、委托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代理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乙方不接受甲方意见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5、委托期限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股东名义出具书面委托,授权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行使代表股份相应的任何股东权利。
6、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公司章程、股东会决定、股东会决议及公司法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股东义务和责任并承担委托出资对应的投资风险。因甲方不履行上述规定或抽逃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自身或乙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但乙方不实际享有与代表股份相关的任何股东权益。
2、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行使___公司相关股东权利时,不得故意损害甲方利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相关股东权利转委托他人行使。
3、委托期限内,因代表股份产生的股东责任和相应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因代甲方承担股东责任而发生垫付费用的,有权要求甲方返还。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代表股份实施进行转让、出质等任何形式的处分。
5、与代表股份相关的红利、股息、股权转让款或清算财产等任何财产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无条件配合___公司办理将上述财产交付给甲方的手续。
6、如乙方发生任何因自身债务影响代表股份安全的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行妥善处理好自身债务,不得影响代表股份安全。
7、乙方将代表股份转让回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时,无论办理工商登记所用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约定股权转让款,乙方均无权实际收取股权转让款。
8、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收回代表股份,但需要给甲方不低于30天的准备时间。
七、协议解除和终止
乙方持有代表股份未转回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前,本协议不得解除或终止。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据实赔偿。
2、其他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执行。
九、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以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项下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其他事项
1、因___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或甲方未按股东会增资决定、决议出资而导致代表股份份额发生变化的,相应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在甲方仍委托乙方持有___公司股份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委托持股关系不变。
2、本协议所涉文件传达,对方签收复印件、将短信发至对方联系人手机、将电子邮件发至对方指定电子邮箱,或将信函邮寄至对方住所地或通信地址,均视为送达。
3、在乙方将代表股份转回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时,甲乙双方根据___公司主管工商部门要求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或款项往来凭据内容与本协议约定不相符的,除非后期协议明确规定其条款效力优于本协议,否则双方实际权利义务一概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乙方持有代表股份之日生效。(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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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1.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帐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2.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 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帐户和证券帐户之间的资金。
13.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帐户、股东帐户、ca证 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帐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五条甲方可以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帐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若甲方指定代理人来完成网上证券委托,其中产生纠纷与乙方无涉;甲方本人及其代理人须在乙方柜台签定委托代理协议。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条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帐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交易成交后的资金清算和交割,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并代理甲方交付证券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三条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十四条如果甲方要办理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十五条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十六条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可以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甲方的资金帐户卡、股东帐户卡、交易密码及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帐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
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力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帐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4.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用户密码、注册口令。
当上述情况发生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够尽快恢复。
第二十五条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二十六条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internetex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证券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对你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二十九条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条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或法定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证券________营业部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人):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